为规范排污单位自行监测行为,提高自行监测数据质量。3月9日上午,莲花生态环境局在局四楼会议室召开了2022年重点企业自行监测工作部署会,辖区49家重点监管企业负责人以及执法大队、生态环境监测站全体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议传达了省厅、市局对重点企业自行监测工作的相关要求,详细介绍了监督检查中企业委托监测情况、信息公开情况和自行监测有关制度规定等重点检查内容,并就有可能出现的问题,逐一明确整改要求。

会议要求,各重点监管企业要认真学习《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文判定及处理办法》等有关政策、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开展自行监测的主动意识和法律意识,主动规范自行监测各环节,优化自行监测工作,切实提高自行监测数据质量和发布率。县生态监测站与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要对已核发排污许可证企业实行监管和帮扶双管齐下,不定期开展自行监测现场检查工作。

下一步,莲花生态环境局将严格落实企业自行监测主体责任,强化监管职责,全面监督企业自行监测开展情况,稳步推进企业自行监测工作,确保监测方案可行、监测数据可靠、信息公开完整,力争全县重点监管企业自行监测数据发布率达到100%。